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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台灣爆發一起醜聞,外交部在520交接前夕,驚爆台灣外交鉅額援助款弊案,高達十億台幣的人民納稅錢至今下落不明,初步調查是兩個騙子騙了外交部長和情報頭子(國安會秘書長),太多人不解「金光黨竟然騙了情報頭子」,更震撼的是,外長還一度公開說他擔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因為發現一份可能有政府高官收賄的名單,昨天(五月六日),檢調單位兵分八路,破天荒搜索行政院、外交部和國防部,包括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長黃志芳和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當天全部請辭,陳水扁總統也發表聲明道歉。即將就任的準閣揆劉兆玄以「怵目心驚」和「不可思議」來形容近期以來的一連串事件。
 

因陳水扁先生即將下台,免於刑法追訴的權力即將消失(這叫做元首的法律保護傘,所以過去爆發國務機要費弊案,檢方只起訴他的太太吳淑珍,阿扁涉案部分要等卸任再追究),這次涉案官員又都表示相關建交和撥款事宜曾向阿扁報告,這次阿扁能否脫困,格外引人矚目。

 
外交醜聞:10億被坑,黑影幢幢
 
 外交部長黃志芳,在記者會說明台灣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三千萬美元機密外交經費遭侵吞一事,巴紐是南太平洋大國,歷任政府都將此列為加強關係對象,三千萬美元經費原是計劃建交成功後用來提供巴紐2006年到2007年從事農漁業、中小企業、發展基礎建設等改善國計民生的合作款項。
 
這說法合情合理,那中間怎麼會扯出這麼大一個弊案呢?因為做的程序不對。
 
這不是由外交部主導,循正常外交管道建立雙方之友誼,反而是由前國安會秘書長、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教辦此事,邱在友人介紹下,將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引介給外交部,由他們兩人居中牽線,來辦巴紐建交一事

邱義仁說,那位友人讓他深信不疑,因此他相信有機會可透過金紀玖的人脈推動與巴紐復交,因此黃志芳在邱義仁的指示下展開建交談判作業,外交部並撥款3000萬美元到金紀玖及另一掮客友人吳思材的私人戶頭,作為取信巴紐的保證。
 
這個作法不正統,但也不是第一次這麼做,所謂「秘密外交」的程序,大抵也是這樣,只是「把關的人出了問題」。
 

2006年十月初,黃志芳與巴紐高層溝通後,認為所需要的三項外交條件並不完備,拒絕簽署建交公報。2006年12月,金紀玖人就跑了,外交部官員傻眼,找了2007年一整年,他仍然不願意出面負責,才認栽了這十億台幣。
 
邱義仁的說法,千錯萬錯都不是他的錯

邱義仁在這整件事情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因為他的交辦,導致後續一連串的效應,人也是他介紹的,即便後面有「吩咐」他來辦這件事的人,他也是居中的樞紐,責任是怎麼也逃避不了,他自己也知道,所以他也宣布要永遠退出政壇。
 

但是他的說法(如下),到目前為止,還是千錯萬錯,不是他的錯:
1、金紀玖實在太會說謊,甚至騙過了我和黃志芳以及吳思材。
2、當初不是不簽建交公報,而是外交部覺得很怪,擔心建交三五天又斷交!
3、我沒有要金、吳兩人別回國,這說法是漫天扯謊!因為金紀玖根本是失蹤!要怎麼傳遞訊息?
4、介紹人柯承亨這個角色,原本邱義仁打死不說,但是後來又把他爆出來,因為「柯承亨2004年介紹金給我認識,不能把2年後的事,全推給我!」
 
巴布亞紐幾內亞臭名滿天

台灣在1999年曾經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簽訂建交公報,當時的外交部長是現任台中市長胡志強,這場建交案只維持兩周時間就斷交,國際上盛傳台灣出了25億元金援案給巴紐建交,世界銀行也曾譴責台灣的金錢外交,當年的時代雜誌還將這場建交案列為年度十大醜聞的第九名。
巴紐曾經對台灣造成那麼大的傷害,在台灣其實早就臭名滿天,但是外交部這次卻仍然不敢「違背命令」,只因為國安會交辦的案件,就基於行政倫理不敢抗命,國家整體利益對這些政務官來說,究竟放在哪裡?
 
邱、黃難逃究責,幕後黑手是誰?
 這件事情「好險」最後外交部長黃志芳有最後一絲堅持,因為他堅持追回這個款項,所以事情有了曝光的機會,否則也像許多政府的秘密預算一樣,不了了之。
 

當然,即使這樣,並不表示黃志方就沒有任何責任,做為外交部長,他必須要負起政治責任,此外,如查出涉案,不排除列為詐欺、侵占罪共犯,甚至貪污罪、瀆職罪。
 

邱義仁目前被列為證人,檢方正擴大蒐證中,若查出涉案,不排除列為詐欺、侵占罪共犯,甚至貪污罪、瀆職罪。
 

邱、黃難逃究責,後面有操控的手嗎?尤其當案件像滾雪球般愈滾愈大,幾乎直指核心陳水扁時,如此重大事件的運作,做為台灣最高領導人,他能說「自己完全不知情」?亦或能拿出自己完全不牽涉其中的證據?後續更多的真相,我們正在追查,隨時可能有更新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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